2026 年 3 月,新竹的稻農站在農業部門口抗議。農水署宣布了「頭前溪系統性節水計畫」,實質就是停灌。農業部長二月底才保證不停灌,三月中就無預警關水門。農民控訴政府是「詐騙集團」。
冷水坑的農民回顧家族歷史,從清領到日治,他們的土地一直是全年生產的良田。直到寶山水庫蓋起來,水被攔住送去竹科,下游農民從此分不到一滴。在護國神山繁榮的背後,農民說他們的處境比一百年前更慘。
一百年前是什麼狀況?其實比起來,還真差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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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你的災,搶你的水
清代台灣的分類械鬥,教科書上通常講漳泉拼、閩粵械鬥。但如果仔細看觸發原因,灌溉水權是反覆出現的關鍵字。乾隆後期大量移民湧入,先到的佔了水源上游,後到的在下游乾瞪眼,衝突就來了。
最有代表性的案例是新莊平原的張厝圳和劉厝圳。彰化師大歷史所李進億教授在水利署電子報上寫過這段故事的始末。
乾隆年間,雲林張士箱家族北上拓墾新莊平原,計畫開鑿水圳灌溉農田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一場洪水沖毀了張家墾區,工程被迫停擺。住在五股加里珍庄的劉和林家族看準這個空檔,立刻趕到張家墾區的洪水沖積地上搶先開設圳頭和圳道。
趁你遭災的時候搶你的水源地。張家當然不服。
兩家分別在乾隆二十八年和三十年搶先完成劉厝圳和張厝圳,通水之後爭了四年才在官方調停下達成和解。但兩條圳共用水源、圳道交錯重疊,每逢枯水期進水不足,就爆發流血械鬥。清代公權力薄弱,官方能做的只有立碑恫嚇。新莊保元宮裡至今還留著一塊清代的「淡分憲示禁碑」,內容就是禁止截流搶水。
一塊石碑鎮不住兩百年的爭端。張劉兩家的水源之爭,從乾隆年間一路吵到日治初期,直到總督府強行合併兩條圳為「後村圳」,用法人組織取代家族經營,才算暫時壓住了內鬥。
但新的對手來了。
總督府的選擇:犧牲下游,成就上游
桃園大圳是日本殖民政府在台灣的重點水利建設,1925 年通水,取水口設在大嵙崁溪(今大漢溪)最上游的石門。桃園台地需要灌溉的面積是後村圳的七倍,又是總督府對外宣傳殖民地政績的招牌工程。
問題是桃園大圳的取水量遠超許可,旱季截水經常超過大嵙崁溪總流量的六成。後村圳的取水口在整條溪的最下游末端,上面還有二甲九圳、石頭溪圳、十二股圳、大安圳四條圳路中途截水。石門放水到後村圳圳頭,平時要二十四小時,旱季要三十六小時。等水流到新莊平原,往往已經所剩無幾。
昭和三年到四年(1928-1929),連續兩年插秧期大旱。新莊鷺洲庄五十甲水田完全無法插秧,兩百多名農民群集到新莊郡役所陳情。官方紀錄裡稱這次事件為「水騷動」。
後村水利組合長辛島勝一在「全島水利事務協議會」上為下游農民請命,主張後村圳開鑿在先、用水在先,要求限制桃園大圳的截水量。總督府的回覆是:在後村圳灌溉區末端裝幾台抽水機,抽河水和地下水補充。跟桃園大圳談分水協定?不可能。
下游的水利組合不死心。昭和八年(1933)的第三回協議會上,大嵙崁溪中下游四個水利組合聯合向總督府申訴。結果一樣。總督府的態度很明確:桃園大圳的灌溉面積大、政績效益高,犧牲下游來成就上游,是從一開始就做好的決定。
李進億教授的結論:「國家力量在面對環境危機時棄車保帥、追求最大利益的處理方式,在此展露無遺。」
高買低賣:農水變成一門生意
時間跳到 2012 年。科學園區搶農業用水,從北部的大嵙崁溪蔓延到中部的濁水溪。
中科四期二林園區要在彰化設廠,用水需求龐大。但濁水溪在集集攔河堰建成後已經半年以上乾旱,彰化農民靠莿仔埤圳灌溉,水利會已經實施「停四供六」,旱季得自己打井抽地下水。在這種情況下,中科的引水工程還要緊貼著莿仔埤圳搶水。
水利法明文規定農業用水優先於工業用水。但中科管理局和彰化農田水利會簽的「調度農業用水契約」裡,白紙黑字寫著:將造成農田休耕、轉作或廢耕。法律一套,契約一套。
經濟帳更荒謬。中科花二十三億幫水利會蓋引水工程,每噸 3.3 元向水利會買農水,再以每噸 1.19 元賣給自來水公司供園區使用。高買低賣,一年虧損納稅人二十二億元。溪洲鄉公所主秘吳音寧精算過,每噸水的實際成本高達 92.5 元。
水利會呢?白得引水工程,每年收管理費六千多萬,清淤出來的濁水溪肥沃土壤還能高價轉賣做園藝用土,一年無本暴利估計三億元。
2012 年五月,中科承包商的怪手趁農民北上參加公聽會時開進工地。詩人吳晟的女兒吳音寧,一個人把車開到怪手前面,坐在農路中央阻擋開挖。消息傳開,六十歲以上的阿公阿嬤放下農具趕來,頂著烈日坐在路上不肯走。「沒水就沒命,不能生活!」
吳晟站到最前線對警察喊話:「官位是一時的,天理是永久的。」他事後痛苦地說,立委、議員、水利會幹部很多是他教過的學生,「我真該打自己耳光!」
後來友達撤出中科四期,六百多公頃園區只有一家公司進駐,整個引水工程幾乎變成蚊子建設。但水利會得到的引水通路和利益,已經落袋為安。
同一個劇本,換了四次名字
2021 年,台灣遭遇五十六年來最嚴重旱災。政府做了一個選擇:優先停灌農田,保障竹科供水。全台約五分之一農田受影響。新竹的稻農看著自己乾裂的田,隔壁台積電的水車一台接一台開進園區。
一個種了四代水稻的農民說:「政府不應該完全停止供水,每週給我們一兩天的水,其餘的農民會自己想辦法。但現在是完全停止,把重點完全放在半導體產業上。」他補了一句:「農民真的很無助。」
補償金發了,但落在地主身上,實際耕作的佃農拿不到。就算拿到了,停灌一季失去的客戶關係和品牌信用,補償金買不回來。
五年後的 2026 年 3 月,同樣的事情再來一次。
把四段故事排在一起看:1763 年,劉家趁洪水搶開圳頭,張家不服,兩家人械鬥了兩百年,官方只會立碑恫嚇。1929 年,桃園大圳在上游截走六成水量,新莊農民到郡役所抗議,總督府的回答是「裝幾台抽水機給你們」。2012 年,中科高買低賣農水,一年虧損納稅人二十二億,水利會無本暴利三億,溪洲的阿公阿嬤擋在怪手前面,最後園區變成蚊子建設。2026 年,農業部長二月保證不停灌,三月關水門,農民到農業部門口喊「詐騙集團」。
石碑換成了契約書,「水騷動」換成了記者會,怪手換成了水門開關。每一代的工具不同,但劇本結構完全一樣:上游攔水,下游喊冤,掌權者衡量產值之後,選擇犧牲產值較低的那一方。桃園大圳的灌溉面積是後村圳的七倍,所以後村圳被犧牲。竹科的年產值一兆元,所以稻田被犧牲。邏輯從來沒變過。
劇本能不能改寫?
有人會說,產值高的產業優先用水,不是很合理嗎?
合理,如果你只看產值的話。但農業用水有一個工業用水沒有的特性:它會回來。水稻田真正消耗掉的水只有三成,七成回歸地下水和河川。民生用水和工業用水呢?用完就進了下水道,變成無法直接再利用的廢水。如果長期把農田的水移去供應工業,地下水的補注量會下降,下一次旱災的底線就更低。這是一個越調度越脆弱的惡性循環。
抗爭的農民從來不是要跟科學園區對抗。2026 年新竹農民提出的訴求叫「農民晶片一起顧」,反對的是「二選一」的零和思維。他們要求的是透明的協商機制,不是農業部長嘴上保證完就翻臉的那種。
但農民能拿來協商的制度籌碼,其實在 2020 年就被收走了。那一年《農田水利法》施行,全國十七個農田水利會從民選會長的獨立公法人,改制為農業部轄下的農田水利署管理處,超過兩千億元資產收歸國有。改制有它的道理:過去水利會弊案不斷,十七個會累計兩百五十七人被判有罪,選舉買票、工程回扣是常態。2012 年中科搶水事件裡,水利會本身就是拿好處的那一方。改制後灌區外服務確實擴大了,三年新增五萬六千公頃農地、八萬農戶受益,南投百香果和花蓮蜜香紅茶產區都是實際案例。
問題在於,水利會再怎麼腐敗,它在制度上仍然是農民唯一的代言組織。改制之後,決定開水門和關水門的人,跟決定停灌的人,變成了同一個上級機關。2026 年新竹的農民發現,農水署前一天開會、隔天就斷水,補貼申請隨後才開放,形成「要領錢就配合」的局面。過去水利會作為獨立法人,至少理論上可以替農民跟中央談判;現在這層緩衝不存在了。
三百年了,台灣水的問題本質上是同一個:不是水不夠用,是決定水往哪裡流的權力不對稱。清代的官府管不住械鬥,日治的總督府選擇犧牲下游,當代的政府在旱災面前重複著同樣的棄車保帥。而 2020 年的改制,讓這個不對稱又多了一層。
下一次旱災一定會來。問題是我們到時候會不會還在用同一個劇本。
參考資料:李進億〈爭端之圳:後村圳的故事〉(水利署電子報第 232 期)、林瑩秋〈中科搶水 買賣農水 榨乾濁水溪!〉(新新聞 1315 期 / 上下游新聞)、上下游新聞〈不滿農業成缺水犧牲品,頭前溪農民批政府「詐騙集團」〉(2026.03.2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