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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把打不開的鎖
2026 年 2 月 3 日,李貞秀在立法院宣誓就任不分區立委,成為《兩岸條例》實施以來首位中配(又稱陸配)出身的立法委員。就職當天她拿出機票和護照,說自己飛回湖南衡陽的公安局申請放棄中國國籍,對方不受理。隔天內政部長劉世芳回應:那是「不具法律效果的放棄」。
李貞秀 1993 年因婚姻來台灣,在訊碟和鴻海做過事,後來自己創業,養了五個孩子。她在台灣住了超過三十年。三十年,夠一個人從二十歲活到五十歲,夠一個孩子從出生到成家。但在法律上,她的身分依然卡在一個無解的位置上。
台灣要求公職人員不能有雙重國籍,中配去中國申請退籍被拒收,台灣政府說你沒退成所以違法。問題是,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不承認中配嫁到台灣算「定居外國」,因為在北京眼裡台灣不是外國。這是一把兩邊都打不開的鎖。
鎖住的不是李貞秀一個人。2025 年初內政部清查發現全台有五名中配村里長「具中國籍身分」,依《國籍法》第 20 條啟動解職程序。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早在 2024 年底就被廢止公職。傅崐萁隨即提出《國籍法》修正草案,主張中配參選不適用放棄國籍規定。民進黨痛批這是替中配開後門,國民黨反指民進黨歧視中配。
吵了一整年,沒有共識。
三層打結的矛盾
這個議題之所以吵不出結果,是因為它同時扯動了三條互相纏繞的線。
第一條線是法律打架。《兩岸條例》不把大陸人民當外國人,規定中配設籍滿十年就能參選。但《國籍法》說公職人員不能有外國國籍。賴清德政府認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,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是外國國籍。在野黨反問:你的憲法還寫著大陸是中華民國領土呢,怎麼突然變外國了?
第二條線是主權定位的模糊。內政部長劉世芳說:如果大陸地區不是外國,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。但這個模糊本來就是刻意維持的,任何方向的明確化都會引爆更大的危機。中配參政權偏偏戳在這個最不能碰的位置上。
第三條線是實務操作走不通。就算你接受「應該放棄國籍」這個前提,放棄的路也是斷的。陸委會自己承認,目前沒有任何中配成功放棄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因為中國根本不開這個門。
三條線纏在一起,政府怎麼回應都不對。沒有哪個官員或哪個政黨單獨造成了這個局面,是整個制度卡住了。
誰從僵局中獲益
這場爭議裡,有一個參與者什麼都沒做,卻是最大的受益者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只需要維持現行的國籍法,拒絕受理退籍申請,然後看著台灣自己在這個議題上撕裂。它製造了那把打不開的鎖,但不需要親自去搖。台灣內部的政治力量會替它搖。
每搖一次,社會就多裂一分。這個裂開不是抽象的。一個在台灣住了二十年的中配媽媽,接孩子放學時被其他家長問「你是哪邊的人」。一個當了十幾年村長的中配,被一紙公文解職後,和她服務過的鄰居面面相覷。三十多萬人在這個社會裡多了一層不確定感:我到底算不算這裡的人?
不要把她們推到對面去
在討論制度怎麼改之前,有一件事比法條更重要。
如果台灣的制度和社會氛圍讓三十多萬中配覺得自己被排斥、被當成潛在的敵人,那就等於在幫對方做組織動員的前期工作。把一群原本可能認同台灣的人,推進「被壓迫者」的集體身分裡去。反過來,如果這些人感受到的是被接納、被信任,他們反而會成為最有力的一群人。因為沒有人比從中國出來的人更清楚那個體制是什麼樣子。
李貞秀宣誓效忠中華民國的時候,你可以懷疑她的動機,但你不能忽略一個事實:三十多萬中配裡的絕大多數,就是在台灣過日子、養孩子、繳稅的普通人。當制度把她們和「國安威脅」畫上等號,受傷的不只是她們,是台灣社會自己的信任基礎。
這是後面所有制度建議的前提。任何解法,如果讓中配覺得自己被針對,就是在幫倒忙。
那怎麼辦
問題可以應對,但前提是同時在好幾條線上動作,不是只在法條層面打轉。
看行為,不看護照。 放棄國籍這條路走不通,所有人都知道。堅持一個無法執行的要求,只是在送子彈給對方打你。務實的替代方案是設計一套以行為為基礎的忠誠義務機制:公職候選人簽署具法律拘束力的效忠宣誓,附帶具體法律後果。一旦查證有接受對岸指示、資金或情報任務的行為,自動喪失公職資格並啟動刑事追訴。《公務人員任用法》第 28 條已經有類似的彈性條款,允許因他國因素無法放棄國籍者擔任不涉機密職務。焦點從「你的護照哪裡發的」轉到「你做了什麼」,既繞過國籍死結,又保留了國安底線。同時根據職位層級做分級處理,地方基層寬鬆些,涉及國防外交的中央職位嚴格些。你不是在禁止中配參政,你是在針對不同職務設定合理的資格條件。
翻轉論述框架。 目前整個公共辯論的框架是「台灣要不要讓中配參政」,怎麼答都有破綻。更有效的策略是把問題丟回去: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讓自己的公民放棄國籍?李貞秀飛回衡陽被拒這件事,是台灣方面手上最好的論述素材。一個國家不讓公民退出國籍,這在國際人權標準裡叫什麼?這個問題一旦被持續追問,整個議題就從「台灣歧視新住民」翻轉成「北京用國籍法鎖住公民、製造他國的制度困境」。
停止依賴模糊,同時補強防護網。 台灣法律體系裡兩岸定位的模糊性,過去是策略性資產,現在已經變成負債,被拿來當武器用了。要真正堵住漏洞,需要在《兩岸條例》的修法中正面處理國籍認定,而不是繼續用行政解釋去硬套《國籍法》。行政解釋可以被法院推翻、可以被下一任政府改寫,立法才有穩定性。花蓮縣訴願會撤銷中配村長鄧萬華的解職案,就是行政解釋不穩定的活生生案例。同時完善政治獻金透明機制、境外勢力代理人登記制度和公職人員背景審查流程,這些制度對所有公職人員一視同仁,不是針對特定族群。當防護網是制度性的而非身分性的,國安和人權就不必互相矛盾。
這幾條線不能只挑一兩條做。只修法不翻轉論述,就會陷在技術性爭吵裡出不來。只喊國安不做包容,就會坐實歧視的指控。它們必須同時推進,互相補位。
拆鎖而非砸門
回到開頭那把打不開的鎖,回到李貞秀拿著機票站在立法院的那個畫面。
北京設計了這把鎖,知道台灣用現有的鑰匙打不開。但鎖打不開,不代表門過不去。你可以換一扇門。用行為忠誠取代國籍身分,用分級制度取代一刀切禁令,用論述翻轉取代被動挨打,用社會包容取代族群對立。這些做法合在一起,等於是繞過了那把鎖,讓它失去功能。
台灣在兩岸定位上模糊了幾十年,這份模糊曾經是保護色,但保護色在對手已經學會利用它的時候就失效了。
該做的選擇遲早要做。但在做選擇的過程中,不要忘了那三十多萬個在台灣過日子的人。把她們當問題處理,問題只會更大。把她們當自己人,她們會比誰都清楚那把鎖是怎麼造出來的。